刚刚竞价部服务人员打电话过来与我确认退款一事,跟我确认说应该退款为344元(9月份300元,8月份88元,因为8月份过去半月(严格来说是14天),所以只能退44元)。
我反驳:阿里给我的传真上可是写着总退款388元。
该服务人员称是因为她的笔误。
我问:“为何你的笔误,你咋不先说是自己的失误,而是一本正经的跟我说款项不对?”。
对方这才回应说:“我正要说,还没说完呢。”牵强附会了。
我告诉对方“请尽快将我司的竞价款退回,我还会保留对阿里的进一步责任追究。”
随后对方跟我说,公司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退款退回我司的帐户。
我可不客气的说:“不好意思,阿里公司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退回我的款项,为什么竞价会员如果竞价款3日内未到阿里帐号要扣除20%的违约金,而我的就要是7个工作日?”
“我会告知公司财务尽量能3日内给你到帐”
“请向你们的财务转达我的意图,必须是3个工作日,对不起,这是也我们公司的财务制度,如果非然,请等着我去投诉阿里。”
“好,我会转达的,再见。”
我司静观事态发展。。。